Ashy

我已经懒得解释自己为什么懒了OTZ

【周叶】不归03

草长莺飞二月天。

说是二月,实际上却还没有脱离寒冬的桎梏,尤其是身处北方的魏国,更是如此。

叶秋仍穿着他惯常的一身鲜红,在白雪皑皑的一片中亮得有些刺目。

“这一别,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相见了。”

望着骏马逐渐远去的背影,叶秋喃喃道。寒风凛凛,下属上前,为他又添上一件。

“……回去吧。”

少年的身影,终于再也看不见了。

 

“吁——”周泽楷勒马,和父亲、兄长比肩站在山口。从这个角度望过去,入眼是绵绵不断的青山,蜿蜒九曲的碧水,所有的房屋都只剩下四边形的屋顶,缩成一个点,俨然排列,和周围的环境相称,应和成一派优美自在的田园风光。

他们正处于蜀地的边陲,南蛮之地。

周泽楷发现父亲的眼中闪烁着吞并这一切的野望,兄长周泽桦也同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,心里不免激起一股豪气,但这豪气又很快被另一种奇异的情感所压抑下去。

蜀国……这是叶秋的国家。

笑面迎人,两面三刀。这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,更是强者竞逐的必要手段。周泽楷早已理解为什么父亲能一边答应蜀王保他平安的卑微请求,一边又对这富饶的天府之国念念不忘——于是现在便带着他们,开始攻打这边境小国。

虽是小国,父亲并未撕破脸真正地攻打蜀地,但此地一旦被他们魏国占有,唇亡齿寒……实际上,完全算得上直刺蜀地内腹的第一步。

周泽楷知道父亲不会满足于在北方发展,终究有一天会将势力往下扩大,但从没想过这一天会到得这么快。

他今年已经十五岁了,虽说还未加冠,但在乱世,这个年纪上战场的不在少数。除夕夜,父亲将祖传的另一把神枪碎霜赠予他,重用的意思已经相当明了。这把枪,重量和刺杀效果虽不及荒火,但胜在轻便趁手,比起荒火的武力搏斗,更便于在战场上快速厮杀。所以,倒在碎霜刺下的亡灵反要更多一些,染得那枪头的红缨和血液彻底成为一个颜色。

“出发吧。”

周泽楷正握着碎霜冰凉的枪身发愣,听见父亲的命令,连忙一拉手下踏雪的马缰绳,脚踏摇晃的踏板,追上去。

 

除夕。

父亲最近似乎迷上了川剧,每逢佳节,时不时地要奏上一席。厚重的门板将凛冽的北风、乞丐的呻吟一同阻挡在外面,室内拉着锦罗绸缎的红色帷幕,账上都绣着最精良的纹饰。

戏台被特意搭高了一层。周泽楷随父亲坐在第二排,台上戏子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清清楚楚地品味,视野极好。

周父一边点头,一边扶着长髯称道。忽然,他转头对身侧的红衣青年道:“叶贤侄可是正宗的蜀地人,耳濡目染十余年,又是对此戏这般沉迷,造诣相比是十分高妙了。”

这是叶秋在周府过的第五个新年,再过一年他便可行冠礼。比起当初,他的个子拔高了不少,面容褪去少年的青涩,青年脸部分明的棱角也渐渐地凸显出来。不变的只有他的双眼,仍是蒙着雾气一般的小动物模样,无害又单纯。

“自然!”叶秋闻言笑道,“若大将军垂帘,在下便为阁下唱上一段也无妨。”

当初秦王逼迫赵王为之击缶,秦强赵弱,赵仍有着蔺相如这辈忠臣维护赵王的尊严;这叶秋,身为蜀国太子,竟然这般自降身份——唱上一段!这个是伶人的勾当!最下贱、最无地位的伶人!

蜀国众随从却都不说话,任凭那叶秋咿咿呀呀地唱道:“减不轻黎民百姓苦,救不了灾荒万骨枯……”五年前在宴会上那一段,被他唱得更加婉转,竟比那戏子更甚几分。周昭满意的点点头,带头用力地鼓起掌来。也不知满意的是叶秋精湛的演技,还是蜀国太子故意放低的姿态。

周泽楷看着台上那个红衣青年娴熟地唱念,却是不自觉暗暗握紧了拳头。

周泽桦同样眯了眯眼。父亲因魏国的强大迷了心性,只心念蜀国弱小无为,信了流言,觉得这太子真真切切是个无用的鼠辈。怎能不知?忍功,比强者,更可怕。虽然这叶秋很多时候表现出来的肆意享乐并不像是刻意的做派……

他却还是从父亲鼓了掌,甚至刻意对叶秋夸耀几句。

 

“不应该。”周泽楷站在床边,神色坚毅,严肃地俯视着软趴在床上的红衣青年。

叶秋仍是笑:“有什么不应该的?他要演,我演便是了。”

周泽楷说不出话。他不想看见叶秋这般作践自己。明明贵为一方太子,却……

“我知道你怎么想。”叶秋语气严肃了一些,后一句却又带上了平时那股慵懒的味道,“国家尊严?从我被送来那一刻便没有了。可是,谁又在意呢。”

他口中吊着草叶,唇边竟是漾出了一抹浅笑:“蜀国之所以弱,不过是一群胸怀大志的臣子,非要死命拥护一个胸无大志的皇帝罢了。”

“所以小周,无论你想要什么,努力去就是了。”

“我现在的生活很好。吃穿不愁,住行都是最高水准,能听戏能唱戏……”他顿了顿,深深地看了周泽楷一眼,带着些玩味,“当然,想看美人也能自在地看美人。”

“蜀国的存亡,又同我何干。”

 

 

周泽楷一直都知道兄长视自己为眼中刺。天资聪颖,武术奇才,出身也比他好得多,最重要的是很受父亲器重。父亲将碎霜赠予自己那天,周泽桦的眼中嫉妒的火花分明就要掩饰不住,险些迸发出来。

叶秋曾跟他分析过,大哥的死是二哥有意为之。当时他将信将疑,如今被困在这进退两难的窘境中,才终于认清二哥笑面虎的本质。

为了那缥缈的权利,兄弟相残,挚友相杀……这世间,到底什么最重要?

双手奋力前刺,一枪将攻近身侧的敌兵挑下马,又立刻放开,一手握碎霜枪身飞速地转动,一手握着马缰命令踏雪打转,周泽楷终于在一整夜的厮杀中换来了片刻清净。

他的脸上黏糊一片,抬袖去拭,却是越擦越糊。

周泽楷的眼前只弥漫着一片暗红的血气,看不到踏雪蹄下横七竖八的尸体,也看不到自己究竟是个什么形象。

他甚至不敢告诉自己杀了人。杀了多少人。竟然能杀这么多人。

当初那个杀只兔子都战栗的他,也终于成为了杀人不眨眼的战将了吗?

唇边一阵液体滑下的痒意,他不在意地舔去,又抬袖用力擦了擦。

腥咸,带着浓浓的铁锈味儿。

“少将军,还有三百壮士。”

敌军还有多少,他不知道。

他只知道,不管多少,他一定要活着回去。

“我们来打个赌吧。”难得地,周泽楷竟露出一丝笑意。

“掷三百硬币,若落地时均为正面,必大获全胜。”

三百多双眼睛盯着他。杀红了眼依然炽热的,用竭了力努力振奋的,心蒙了灰垂垂放弃的……

三百多双眼睛看着少将军抬手,精瘦有力的手腕上下数十次,将那三百硬币统统掷于天,再落于地。

如有神眷。

三百名硬币,全部正面朝上!

“必胜。”周泽楷骑在踏雪背上,身体直立、端正。虽是刚及十五岁的少年,此时的身姿气度,还有这周身的气势,却丝毫不在大将军之下。

一夜的疲累就在这一刻被全部洗净。

没有人比此刻更相信他们能大获全胜了。

“必胜!”

三百个声音共同吼道。

东方已露肚皮白,打着“魏”字的红旗半卷着,紧靠着潺潺的长江,凝望着江水泛着寒气,向远方流去。

【PS:硬币的典故来自大英雄狄青。很帅啊很帅啊!】

TB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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